一、办事项目
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》的审批
二、办事依据
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42号)
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》(国食药监安〔2005〕660号)
《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2〕52号)。
三、申请范围
本市范围内,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。
??? 四、办理程序
(一)申请
1、申请单位首次申请运输证明或原运输证明到期后继续申请的,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,并对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:
(1)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(见下载表格);
(2)加盖单位公章的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(仅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提供);
(3)加盖单位公章的《企业营业执照》或登记证书复印件;
(4)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;
?
(5)拟采用运输方式及其安保措施的说明材料;
(6)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(7)法人委托书。
2、申请单位在全部资质性证明文件和运输药品均未发生变化时,并在运输证明正本有效期限内申请增领运输证明副本,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(1)申请报告(说明申请事由、已发副本数量和编号);
(2)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;
(3)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》(正本)复印件;
(4)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(5)法人委托书。
(二)受理和审批
? www.94365.com受理窗口在收到完整的书面申请资料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受理的将资料移交www.94365.com药化生产科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核发《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》。
五、办理机构/部门
www.94365.com药品化生产科
六、受理
金昌市政务受理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
七、办理时限
(一)法定时限:10个工作日
(二)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
注:以上申请资料及资料目录请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,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。
八、联系电话:5830083
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
申请运输单位 | |||
地 址 | |||
经 办 人 | 身份证号 | ||
联系电话 | 移动电话 | ||
运输期限 | 自 年 月 日起至 ? 年 月 日止 | ||
申请运输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名称*: ? 罂粟壳* PoppyShell ? | |||
? 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| |||
? 经办人: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??????????年 月 日 | |||
? 科室负责人: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年 月 日 | |||
? 主管局长: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年 月 日(盖章) |
* 药品名称以国家批准的药品注册证明文件为准。